大陸政策法規

海南再推便利企業註冊舉措,允許企業名稱冠“海南自貿區”

2018/06/13

吳茂輝/新華社

2018-06-12 18:32

新華社海口6月12日消息,記者12日從海南省工商局獲悉,為服務海南自貿區建設,該局推出7條優化營商環境新舉措,包括增加名稱表述、服務總部經濟、簡化身份證明、試行住所申報、簡化集團登記、免交核轉證明、拓展資訊服務等內容。

其中,增加名稱表述舉措規定,申請註冊登記註冊資本(金)在100萬元以上(含100萬元)的企業名稱時,除允許冠以“海南”“海南省”行政區劃外,增加允許冠以“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”“海南自貿區”的區域表述字樣。

據介紹,這些改革舉措主要針對當前海南自貿區企業登記註冊在外資准入、住所登記、集團登記、總部經濟發展等方面材料冗餘的情況提出,通過簡化註冊登記手續,拓寬企業資訊歸集面,使開辦企業更加高效便捷,政府服務更加智慧精准,為國內外企業落戶海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。

服務總部經濟方面,新舉措提出在海南設立企業地區總部、研發中心、營運中心、採購中心、財務管理中心、結算中心、成本利潤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的,允許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體現功能性特點的字樣,在經營範圍中使用體現業務特點的表述。

(原題為《海南再推便利企業註冊舉措 允許企業名稱冠“海南自貿區”》)